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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在什么时候开网(想一夜暴富,男子发展了10855个下线)

日期:2023-05-17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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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柏玮娜 记者 顾潇)交500元就可以注册成为会员,还配发原始股,将来公司赚钱了就可以分红。近日,扬州的伍某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名叫“五化联盟”的组织,原本想着可以一夜暴富,没想到陷入了网络传销的陷阱。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伍某先后发展下线10855个、会员层级数63个。最近,伍某被扬州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5000元。

    扬州仪征的伍某听他人介绍了一个名叫“五化联盟”的组织,伍某听其他人介绍,“五化联盟”是一家肩负着“崇高任务”的公司,现在有原始股权能够购买,只要交纳500元成为就可以注册成为“五化联盟”的会员,同时配发原始股。等公司上市挣钱后,股东能够凭着购买的股份进行分红。伍某一听不由心动了,便加入了“五化联盟”组织。

    同时为了取得更多的奖赏,伍某开始不断地开展新会员。通过微信宣传“交500元人民币注册成为会员同时配发原始股,原始股将来可以升值、交易、提现,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等内容发展下线,并诱使下线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组织。实际上,“五化联盟”是康某、司某等人创办的一个传销组织。

    后来,因为“五化联盟”的传销特征过于明显,极易遭到查办,传销组织关闭了“五化联盟”传销网站转而开展“五行币”传销活动,赠送五行金币和电子币,宣称具有巨大升值空间,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传销活动。伍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多人投资“五行币”并准备登记开网。截至案发,伍某直接、间接发展刘某、黄某某等多人加入“五化联盟”传销组织,其及其上线、下线合计发展了网络传销会员账号数10855个、会员层级数63个。

    鉴于伍某并非传销原始组织、策划者,系被诱骗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且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注销用于传销活动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账号,又实施了一些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2022年7月,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一)项,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5000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传销组织藏身于互联网,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投资回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群众参加网络传销,尤其以虚拟数字货币传销案件持续高发,传销组织者以互联网和社交软件为平台,以高利利诱参与者通过购买“数字货币”或者支付现金购买“矿机”取得入会资格,依靠人头数及购买虚拟币种的数量来获得提成。

    虽然虚拟数字货币传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但识别该类传销依然是有据可循的:一是看是否需要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网络层级;三是是否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业绩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以上三个特征就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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