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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信财富货币信托理财(萝卜章罗生门|是海发医药合同诈骗,还是金融机构尽调失责)

日期:2023-05-14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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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记者 蒋梦莹

    【编者按】一家福建的医药龙头企业实控人突然从人间蒸发,多家金融机构受此牵连,截至目前,涉案金额至少达18.84亿。经多场法庭混战,演变成一场“萝卜章”罗生门。各家机构是否有联手做局金融机构中又是否有人内外勾结 相关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本案诸多疑点仍困扰着投资者,而涉案机构间法律上的争议可能旷日持久。

    澎湃新闻多方采访,试图还原案件全貌,并呈现出资管行业粗放经营时期的一个典型案例,以及在信托频频爆雷、司法纠纷多发之时,投资者们所面临的法律困境。

    炎炎夏日中,投资者们终于看到了厚厚一摞的来自中原信托的尽调报告,这也是中铁融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铁德闳(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铁融信/中铁德闳]唯一能够出具的报告。

    萝卜章罗生门|是海发医药合同诈骗,还是金融机构尽调失责

    该产品的关键环节均出现萝卜章

    “兜底”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竟是萝卜章

    澎湃新闻通过梳理判决文书网、公开庭审以及公司公告中的公开信息,可以将整个事件大致还原。

    2018年2月7日,中铁融信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中铁德闳嘉实嘉赢优选B-3私募基金”,共计募集资金19990万元(1.999亿元)。

    2018年4月4日,根据《中铁德闳嘉实嘉赢优选B-3私募基金合同》的约定,中铁融信公司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公司)签署了《中原财富·海发医药应收账款投资项目(1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中铁融信公司共计向中原信托公司支付19990万元,用于认购19990万份“中原财富·海发医药应收账款投资项目(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已于2018年4月4日成立。

    目前,中铁融信公司共持有19990万份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中铁融信公司与西部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西部信托公司于信托计划存续满24个月之日不可撤销地受让中铁融信公司持有的全部优先级信托单位信托受益权,并于信托计划存续期满24个月之日起1日内一次性向中铁融信公司支付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

    《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同时约定,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该方即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2019年5月,中铁融信公司收到中原信托公司发送的《风险提示函》,函件称信托计划项下的融资人福建海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于2019年3月21日支付季度回购款,保证人等义务人也未能连带支付,已构成实质违约。

    信托计划项下融资人违约将影响信托计划受益权到期分配。为确保私募基金能够按期分配,中铁融信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向西部信托公司发出《告知函》,告知信托计划存在提前终止的可能,要求西部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做好提前受让标的信托受益权的准备。西部信托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回函称:西部信托公司未与中铁融信公司就信托受益权转让事宜进行任何接洽磋商、出具任何函件或签署任何协议。2019年5月31日,中铁融信公司再次向西部信托公司发出《关于确认<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函》,要求西部信托公司确认是否履行《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受让义务。

    2019年6月4日,西部信托公司回函称:西部信托公司迄今与中铁融信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也未就信托受益权转让事宜签署任何协议。2019年7月19日,中铁融信公司再次向西部信托公司发函,要求西部信托公司在2019年7月22日前支付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20000万元,否则,中铁融信公司还将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要求西部信托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向监管机关投诉等方式,维护中铁融信公司合法权益。

    裁判文书网显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铁融信公司起诉西部信托公司主要基于中铁融信公司主张的双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这一事实,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已向本院函告西部信托公司印章被伪造案已在该局立案侦查,经鉴定,涉案《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上“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印文与登记备案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基于上述情况,本案有经济犯罪嫌疑。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有投资人向澎湃新闻透露,在通过嘉实财富购买这一产品时,正因为有西部信托出具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反而感到产品更安全。

    据官网介绍,西部信托公司为股份制地方金融企业,注册资本金6.2亿元人民币,由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公司(持股8.66%,第二大股东)、彩虹股份、 宝钛股份、西飞公司等24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控股股东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78%)。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一般而言,投资者认购完信托计划后,坐等信托计划分配收益即可,为何又多一层信托受益权转让

    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在对产品做了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划分后,再签一层受益权转让,这个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在形式上相当于兜底函,但实质上能否起到兜底的效果还要看金融机构自身的实力。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澎湃新闻分析称,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一旦到期不管信托产品能否产生收益,西部信托都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在事实上相当于是西部信托提供了担保和兜底。但如果认定这个章为假章,就不能依据这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来要求西部信托履行回购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而是应该根据他们一开始签的信托合同,根据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里面权利义务的约定来起诉。

    三甲医院的合同上也是萝卜章

    但此案让人咋舌之处在于,“萝卜章”不仅出现在国资背景的信托公司,还出现在三甲医院的合同上。

    中原信托代理律师描述:2018年8月31日,中原信托和海发医药向福建协和医院出具了两份确认书,福建协和医院向中原信托和海发医药出具了两份确认书回执,分别确认了债权的完整存续及债权转让,承诺继续履行全部债务。

    但福建协和医院方面却否认了上述确认书的真实性。福建协和医院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称,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的确认书及确认书回执上面所加盖的公章均为他人私刻及假冒的,为此,福建协和医院也依法向法院进行鉴定,同时福建协和医院也将相关材料报送了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该分局已正式立案,且已查明福建协和医院公章被他人伪造的事实。

    对于福建协和医院公章被他人伪造一事,中原信托在庭审中表示,福建协和医院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仅能够证明前后使用的不是同一枚印章而已。

    此外,福建协和医院代理律师指出,福建协和医院自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向海发医药的采购总金额仅为592.57万元。

    这与海发医药融资总金额相去甚远,如果确认书中药品采购确系虚构,那么,该账户是不是福建协和医院的对此,福建协和医院方面予以否认,表示涉及到的农行账户非福建协和医院开设的账户。

    同样的案情出现在西部信托与福建协和医药的诉讼中。

    夏海龙向澎湃新闻分析称,暂且认定福建协和医院说的情况属实(应收账款债权虚假),那么中原信托和西部信托目前可能无法从起诉福建协和医院那里实现债权或获得救济。而如果西部信托等信托公司在购买的时候属于主动管理的话,则在购买应收账款的时候应该去调查核实债权的真实性,他们可能没有去做这个工作,或者是做得不够细致,反正是被骗了。如果协和医院的章确实是假的,应收账款债权为虚构的话,福建协和医院是可以免除责任的。

    夏海龙进一步指出,如果信托公司只是通道的话,中铁融信应该承担起尽调的职责。因此现在看上去是信托公司起诉协和医院,实际上背后是中铁融信在起诉,只不过是以西部的名义起诉而已。信托公司如果只是通道的话,就只是协助委托人去把款追回来。但是和协和医院签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的是信托公司,中铁融信是不能直接起诉医院的。信托公司也只是根据与中铁融信之间,有提供通道的义务,如果是通道的话,信托公司的背后其实是中铁融信在打这个官司,只不过信托公司是名义上的诉讼主体。

    福建协和医院已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福建协和医院方面指出,本案当中,所涉及到应收账款的相关材料全部是虚假材料,相应的发票均为虚假发票,相应的公证文书所谓的人员也均非福建协和医院的工作人员。所以整个案件看起来就是彻彻底底的合同诈骗行为。海发医药及谢文海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如果涉及民刑交叉意味着什么

    中铁融信在嘉赢B-1的2019年第四季度报告中指出,本基金投资的信托计划所涉海发医药项目案情复杂,涉及民刑交叉的可能性较大。

    夏海龙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民刑交叉案件在某些情形下会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先刑后民”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而民事案件必须以形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时,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

    应该如何理解“萝卜章”连环套中法院审理时采用的“先刑后民”原则合理性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纪格非教授向澎湃新闻表示,“萝卜章”案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有的时候确实章是假的,但戳章的工作人员的身份是真的,那么就民事案件的处理来说,可能就可以直接认定的,就是属于表见代理(编注: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作为表见代理的被代理一方,是要承担表见代理产生的民事法律上的后果的,所以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到民事纠纷,这种民事案件是可以先行处理的,特别是这个案件可能还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先行处理并不违反司法解释的精神。但有的情况下,可能不光章是假的,戳章人的身份也是假的,这种情况下刑事案件就需要先行处理,否则就无法证明这个案件跟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与此案类似的“罗静虚假供应链融资”案中,罗静、罗岚被羁押了14个月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被控合同诈骗一案,只待最终判决。

    而在实控人失联的情况下,海发医药一案还有望水落石出吗

    责任编辑:郑景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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