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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众金融货币理财产品(「转发」金融骗局“生活化”更具诱惑力欺骗性)

日期:2023-05-14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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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金融骗局“生活化”更具诱惑力欺骗性

    当前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出“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复合型新特点。部分不法分子以网上搭平台、网下开门店的形式,虚实交织地渗透到老百姓吃饭、购物、投资理财等日常生活中,设置金融骗局,并以传销洗脑聚拢人气,增强“客户”黏性,具有更强的欺骗性、更大的诱惑力。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民间金融活动打着“互联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国家重点工程”“扩大地方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旗号,损害了政府声誉形象。业内人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打击,纵向规范指引,从立法层面彻底整治涉众型金融犯罪。

    新骗局渗透日常消费

    “3000元油卡任性购,现仅需2000元”“先定一个小目标,挣他一台玛莎拉蒂不是不可能,在人人公益平台不会不可能”……这些打了鸡血的文字乍一看是购物广告,实际上却是不法分子设下的骗局。

    2016年8月成立的“人人公益”全返平台,号称占领衣食住行、教育、医疗、旅游、娱乐等各大消费领域,四处鼓吹“消费即公益”“买东西不花钱”。但在今年3月底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专项行动中,该平台的组织者深圳人人优益公司18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一举抓获,其中13人已批准逮捕。

    据介绍,至案发时,“人人公益”全返平台已发展商户5267户,消费者48505人,涉及全国26个省份,累计流入平台资金高达10多亿元。

    近年来,在日常消费中蛊惑人心的涉众型金融犯罪越来越多。2015年底,对外宣称电子商务O2O、生鲜界“阿里巴巴”的“水果营行”宣告倒闭,300多个门店几乎同时关停,并在多地引发顾客哄抢、维权。如今,消费全返平台又以迅猛之势在全国蔓延。

    所谓的消费全返平台,不过是“以新养旧”的“庞氏骗局”。“人人公益”案中,实际上并没有消费者真实消费。很多投资人就是冲着“消费返现”的好处去投资,拿新会员的钱返还给老会员,只要新会员源源不断,骗局就不会终结。然而,当中设立了不同层级的合伙人、代理人,并能从营业额中抽取提成,巨大的二次分配很快便造成投资人资金链断裂。

    于监管层面而言,打击此类犯罪最大的难度在于界限模糊。“与‘人人公益’相似的还有‘云联惠’。这个消费全返平台的体量非常大,资金池已经累积到一定程度,并且开始向真实消费、实体经济发展,警方侦查取证时很难区分哪些是真实消费哪些是虚假消费。

    “虚实结合”更具诱惑力

    近年来,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虚拟经济”方向发展,也有不少虚实结合,并与传销活动相互交织,欺骗性更强、诱惑力更大。

    据介绍,从近几年侦办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既有直接高息揽存也有间接产品销售,既有实业发展也有虚拟投资。

    目前比较活跃的新型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包括投资理财超范围经营、互联网融资机构非法吸收公共资金、藏品类吸储、以销售国外基金或原始股诈骗等近20种。

    非法集资主体多集中在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P2P网络借贷机构、私募基金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的机构多以投资理财、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为名义,设计复杂的交易主体及产品结构,承诺无风险、高收益,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标的,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一家名为“禹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机构,自2014年至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0余户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对外发放短期贷款,造成1500余万元资金无法追回。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与传销紧密结合的特点显著。传销洗脑聚拢人气,增强了客户黏性,更具有欺骗性、诱惑力。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2016年侦破了“AC复利”案,犯罪嫌疑人利用“AC复利系统”网站,通过口口相传的传统线下形式和QQ群、微信群等网络线上渠道,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引诱群众购买“AC金币”(虚拟货币)。该案发展会员约2.5万人,人员层级46层,涉案资金达人民币1亿多元,会员分布湖北武汉、恩施、黄冈以及四川等多个省市。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传销获利更快的便利,给已经注册账号的下线派送邀请码,要求下线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微博、QQ群发布信息,同时发布自己的邀请码,拉拢新会员。新会员注册时要填写邀请码,犯罪分子根据下线邀请的新会员数量,提升下线的等级,并以此为标准向下线返利。当这些行为与公众理财结合在一起变得更加复杂。

    此外,此类复合型涉众型金融犯罪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据介绍,由于现在警方对城区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城区获得的金融支持也比农村多,一些电子商务机构开始转移阵地到农村地区,向老年群体渗透。不同类型的民间金融形式互动交织在一起,让本就隐蔽性较强的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变得更加复杂,让群众难以辨别。

    农村地区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的矛盾较为突出,农业开发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开始冒头。涉案领域向文化教育、私募股权、融资担保、环保科技等领域扩散,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幌子的集资案件有所抬头。同时,融资渠道由银行柜台向第三方支付平台、POS刷卡转移,对外支付以网上银行操作为主,手段方式日趋隐蔽。

    频举“政府”“创新”旗号

    一些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往往打着“互联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国家重点工程”“扩大地方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旗号,损害了政府声誉形象。

    近年来各地警方不断打击非法民间金融活动,但依然跟不上他们“创新”的步伐。“往往一种形式刚刚暴露出问题被发现,立刻又改头换面演化成为另外一种形式,变得更加隐蔽。”

    2016年2月,涉及16省市、集资诈骗金额达99.5亿元、受害人数达23万余人次的广东“邦家”集资诈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不法分子打着“创新”旗号,把诸多受害人骗得倾家荡产,又邀请不少领导干部参与宣讲活动,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邦家”案受害人来自全国各地。他们之所以会上当,既因为觉得融资租赁很“新潮”、能赚钱,更因为邦家公司宣传排场大,邀请了不少领导干部到场。

    一位受害人气愤地说:“所谓的总部、物流公司,到现在荒草一片,一砖一瓦都没有,展览的东西都是租来的,有的领导被请来参加活动,以为是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反倒成了他们的‘托儿’。”江苏南通受害人徐女士说,部分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不料竟成了骗子“帮凶”,使无辜群众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企业集资方式隐蔽、迷惑性强、交易主体及法律关系复杂,善于包装,通常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向社会公众树立和宣传其“正面”形象;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一般在集资初期,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因涉及法律主体较多、格式合同专业性强,投资者维权难度较大。

    防止“假金融”伤了“真创新”

    “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涉及的面广人多,经济损失不易追还,还容易出现投资人“抱团维权”。有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联合打击、纵向规范指引,从立法层面彻底整治涉众型金融犯罪。

    公安、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打击机制,在鼓励创新之余加强金融监管,严防集资诈骗风险,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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