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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基金和开发式信托(分析|现金管理类信托,有必要大力发展吗)

日期:2023-05-17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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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现金管理类信托,有必要大力发展吗

    分析|现金管理类信托,有必要大力发展吗

    现金管理类产品一般是指能够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理财产品,当前市场上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主要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券商的保证金管理产品以及信托公司的现金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但由于此前信托公司主要集中于发展融资类信托业务,且自身主动管理能力不强,因此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发展相对缓慢。

    一、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投资范围广、产品收益高

    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较广。通过梳理部分典型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运作情况可以发现,传统现金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除了投资于银行存款、央行票据、同业存单等常见的货币市场工具外,还有投资于其他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等,产品的投资范围相对宽泛。

    购买和赎回机制较为灵活。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为开放式运作,产品流动性相对较强,但不同信托公司在赎回期限方面做了不同的设计,产品开放周期有每日开放、每周开放和每两周开放等多种开放类型,以供投资者进行产品的申购或赎回。特别地,中航信托发行的“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产品的开放日为每个自然月度的第一至第六个交易日,第一个交易日为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第二至第六个交易日为申购开放日,购买和赎回机制较为灵活。

    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收益较高。从表1梳理内容可以看到,四家信托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最新七日年化收益率均在3%以上,上海信托发行的“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收益达到了3.501%,而中航信托发行的“天玑汇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收益更是达到了4.096%。由于传统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较广,部分产品的管理资金有投向于收益相对较高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整体拉高了产品的收益率。

    表1:部分典型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运作情况

    分析|现金管理类信托,有必要大力发展吗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二、监管差异造就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同特点

    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投资限制小。当前,我国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处于分割状态,证监会对于货币基金的监管相对健全,而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监管规则尚处于缺失状态。对比现金管理类信托和货币基金,就投资范围而言,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货币市场工具,而传统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限制小,不仅可以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监管差异相对较大。

    货币基金流动性更强。货币基金在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的认购、赎回,产品流动性高;而当前监管层并未对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开放周期做出要求,具体不同信托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开放周期各异,但总体来看货币基金的产品流动性更强。

    三、需求端及业务转型发展要求,都将促使信托公司着力发展现金管理类产品

    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稳健、高流动性产品的配置需求上升。据统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华宝信托“现金增利”系列产品总规模约为50.47亿元,较当年一季度末的47.75亿元增加了5.69%;而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上海信托“现金丰利”系列产品总规模约为432.42亿元,较当年三季度末的398.00亿元上升了8.73%。在宏观经济下行以及资管新规打破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大环境下,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其更偏向于投资期限短、收益稳定的产品。此外,根据前几年上市公司的理财投向与风险偏好分析,上市公司在购买集合信托资金时,过半数资金投向了风险相对较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由此可见风险较低、收益稳健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以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为发展基础,逐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资管新规的出台明确了“去通道”监管目标,信托通道类业务逐渐缩减,同时在监管进一步收紧融资类信托业务发展的大环境下,信托回归主动管理资金信托业务的趋势日渐明朗。发展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能够充分发挥信托在固收资产领域的投资优势,丰富产品线的同时以吸引和留住老客户;再者,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也可作为业务转型突破口,以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发展为基础,向主动管理转型,进而布局“固收+”、权益类资产主动投资,提升核心竞争力。

    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可作为基础性产品供给,促进整体业务发展。2020年5月8日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托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信托新规的出台对信托公司在非标资产的投资方面进行严格规定,要求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信托公司非标资产投资难度增加,但整体来看信托公司在非标资产投资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且非标准化债权融资需求大,业务利润高,信托公司仍具有强烈的非标业务发展需求,但发展非标业务,需要信托公司做大其他类别管理资产的规模,而标品信托是最符合监管要求回归资产管理本源的业务类型,发展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可促进标品信托管理规模的稳健增长,为信托公司拓展非标等其他类型业务提供坚实的基础。

    未雨绸缪,按照严监管要求提早制定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的整改规划。信托新规规定资金信托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为封闭式信托产品,也即是说,今后诸如现金管理类等开放式信托产品将不得再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存续的传统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将面临较大整改压力。虽然当前监管层并未对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出台整改措施,但是按照2019年底,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监管层意在拉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存续的传统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在期限配置、估值方式、流动性管理等方面大概率不符合监管规定标准。为此,信托公司应提早做好前瞻性布局,按照同类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管要求,在产品的投资范围、估值方式、流动性管理等方面制定整改规划,避免后期因大范围业务整改引发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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