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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货币B是货币基金吗(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日期:2023-05-16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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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3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7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货币政策稳健,重点仍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充分发挥了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货币供给上松紧适度,资金面上整体表现为量宽价稳。

    具体来看,央行于1月降准两次、同时使用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叠加普惠金融等结构性数量工具向市场投放了中长期流动性,维稳春节前资金面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全季没有再使用MLF这一政策工具,而是在2,3月份MLF到期后使用公开市场逆回购进行资金面的微调。在央行精细化操作下资金面整体平稳,春节后由于市场风险偏好抬升,资金由货基、债基、理财流出向权益市场,日间资金面波动次数增多,但波动时间较短。

    价格方面,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没有调整,隔夜加权利率春节后基本在[2%,2.3%]区间波动,货币市场利率中枢稳中稍有下行,期限利差持续压缩。3M从年初3%位置一路下行至2.75%。6M-1Y分别从年初3.1%及3.37%位置下行至2.8%及3.05%。货币市场利率曲线稍趋平。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操作的规定,通过高比例的长期存款来拉长组合剩余期限,券种配置上仍是以高评级同业存单为主,保持了较好流动性及稳定的收益。考虑到2季度通胀上行、一二线房地产销售数据好转等价格因素制约货币政策大幅宽松,货币市场利率曲线未来有陡峭趋势,组合季度末降低剩余期限至中性。

    随着1季度经济数据的陆续出炉,因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托底,中国经济呈现企稳态势,市场也对前期经济下行悲观预期也给予了一定修复。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个税和增值税税率下调逐步落地,地方债加速发行带动基建投资增速小幅回升,都成为支撑经济企稳的重要推动力。相对于财政政策的持续发力,货币政策的态度发生了细微转变,一方面是经济有所改善,更多的货币政策刺激是否必要仍有待观察,另一方面也是受制于潜在的通胀压力,避免大水漫灌,使得市场对流动性形成一致预期而推升个别资产产生泡沫。在经济数据未发生超预期下滑的情况下,未来货币政策将相机抉择,从央行对于“降准谣言”的态度来看,短期内降准概率下降,2季度是否延续每季度降准一次的操作也将视基本面的需要而定。在稳增长、防风险的诉求下央行的货币政策也不会轻易转变,预计短端利率水平也将维持在当前水平,资金面可能从前期侧重于充裕转为合理,而这将会提高资金面的波动。

    经济数据短时间内难以证伪,而随着市场对经济预期的好转以及股市上行带来的风险偏好的提升,债券市场出现快速调整,而这种调整还要持续一段时间,预计2季度债券收益率将维持震荡上行。

    货币政策短期内不会发生转向,但鉴于基本面的企稳,央行下调政策利率的必要性并不是很强烈,短端价格将保持在当前水平,下行空间不大。而央行对于资金面过于宽松的谨慎态度使得市场对中长期的流动性有所顾虑,期限利差有可能进一步走阔。组合将密切关注宏观基本面数据、通胀数据及货币政策操作,细致管理现金流。配置上中性久期,仍将以高评级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为主,在信用风险频发背景下对AAA国企央企短融的选择上更为谨慎,规避信用风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9年1季度,景益货币A净值收益率为0.65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29%;

    2019年1季度,景益货币B净值收益率为0.716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2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其中包含定期存款55,563,000,000.00元。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股票代码:601998)于2018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4号)。其因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本行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收益权转让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审核严重缺位等事项,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228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该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2018年12月13日收到宁波银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监罚决字[2018]45号)。其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买理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于2018年11月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1号)。其因投资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为客户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资金融资;投资非保本理财产品违规接受回购承诺;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使用误导性语言;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理财产品相互交易,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事项,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规定,被处以罚款5550万元。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11月9日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反洗罚决字[2018]1号、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和13号)。其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被人民银行处以罚款130万元。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事项,违反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被银保监处以罚款50万元。因信贷业务违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被银保监处以罚款690万元。

    5、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保监(筹)罚决字[2018]11号)。其因信贷业务违规和其他违规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第十五条、《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第一条、第二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第六十三条等,被处以罚款200万元。

    6、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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