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股票

工行 股票 托管(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11-11

来源:玫瑰财经网

浏览:


    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8月04日;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8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共管理38只开放式基金产品,分别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现金驿站货币市场基金、中邮核心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者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安泰双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证监会颁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后,由金融工程部组织,对交易部和投资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顺利执行,公司与衡泰软件共同开发了公平交易系统,并按月度、季度、年度生成各只基金之间的交易价差分析报告,逐一分析得出结论后发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报告中产生的异常情况,在做出合理解释后,提请各部门相关人员引起重视,完善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使之更符合指导意见精神,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二季度后期市场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整体来看,上证指数下跌10.14%,创业板指数下跌15.46%。从板块来看,表现居前的板块:食品饮料(中信)上涨9.03%,餐饮旅游(中信)上涨3.15%,石油石化(中信)下跌-1.99%,表现较差的板块为:综合(中信)下跌23.60%,通信(中信)下跌22.28%,电力设备(中信)下跌21.18%。

    二季度我们主要从行业景气度以及业绩超预期层面进行配置,主要增持了石油石化和消费板块。进入6月后,由于信用风险和汇率风险进一步发酵,市场进入调整期,我们及时降低仓位,规避了部分市场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09元,累计净值1.109元。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25%,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18年下半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随着财政政策更加积极,货币政策边际宽松,去杠杆控制节奏,市场对经济的悲观预期会有所好转,同时,贸易战对市场的边际影响在减弱,我们认为下半年市场环境会好于上半年。

    投资方面, 我们沿着两条思路配置,1)我们看好行业景气度高,业绩确定性强的行业,以云计算、半导体、大炼化等行业为代表;2)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政策受益的产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公司成立估值小组负责确定基金估值程序及标准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和独立性,通过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基金运作情况,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有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09元,基金份额总额52,011,217.2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4日,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曹均______ ______曹均______ ____吕伟卓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6] 613号《关于准予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17年8月4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46,157,242.84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2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目标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于未来新蓝筹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本基金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及基金取得的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a)同业存款;b)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质押式、买断式);c)国债、地方政府债;d)金融债券。

    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贷款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1)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2)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债券交易

    无。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4 权证交易

    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交易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股票估值方法进行调整(详见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

    2.上述股票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D435版)

相关文章阅读

Copyright (c) 2022 玫瑰财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冀ICP备17019481号

玫瑰财经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玫瑰财经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