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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视路股票(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11-10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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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明月镜片

    (二)股票代码:301101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434.14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58.54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明月镜片所属行业为“专业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61倍(截至2021年12月2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6.91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6.97倍,高于中证指数公司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Bloomberg,数据截至2021年12月2日(T-3日)

    注1:由于法国依视路国际未在年报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故EPS采用2020年归母净利润除以最新总股本,即2020年扣非前EPS=2020年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旗天科技、视科新材和法国依视路国际,其中:视科新材尚未上市,旗天科技2018年末出售眼镜镜片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整体向金融科技服务公司转型,2019年眼镜行业收入仅占全年收入的1.69%,已不具有可比性,故上表采用依视路数据测算。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银杏路9号

    联系人:曾哲

    电话:021-5297 1886

    传真:021-5297 1882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郁建、李正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层

    电话:021-2315 3888

    传真:021-2315 3500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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