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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群 股票价格图(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日期:2023-11-10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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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4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9]243号),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三名股东为贺先兵先生、俞振华先生、苏州冠群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冠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41,400,000股,并将于2020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万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事项作出了如下承诺:

    1、股东贺先兵先生、俞振华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以上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苏州冠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申万宏源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4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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