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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中的通字什么意思(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日期:2023-11-07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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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5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2019057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20190574)。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临2019-026) 及《康美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等公告。

    3、2019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编号:临2019-032,下称“《监管工作函》”)。截止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按《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进行复核,公司将尽快完成复核,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4、2019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发生重大变化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告》。

    5、2019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编号:临2019-033,下称“《问询函》”)。截止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回复《问询函》的问询事宜,公司将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6、2019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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