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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和连花清瘟龙头股炒作“退烧”

日期:2023-03-11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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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盘中双双大跌,当日最终分别收跌3.5%和3.9%。其中,以岭药业在12月13日-15日出现三连跌,12月14日盘中甚至一度下跌。据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计算,近三个交易日,以岭药业市值蒸发116亿元。新华制药暴跌的背后,是公司近期连续六板。12月14日晚间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对公司股价暴涨进行监管问询。

    集体暴跌

    布洛芬、连花清瘟、对乙酰氨基酚被各平台热炒,其中布洛芬和连花清瘟被称为医药市场的“顶流”。

    随着相关药物的火爆,概念股的龙头股价也被推高。在这波炒布洛芬的热潮中,布洛芬原料药龙头企业新华制药热度最高,公司在12月7日至14日连续拿下6个涨停板。12月15日,新华制药炒作降温,公司当日大幅低开6.29%。开盘后公司股价有所反弹,但仍处于低位震荡态势。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跌幅收窄至3.5%,股价为41.91元/股,总市值280.6亿元。

    莲花清瘟产品的生产厂家是以岭药业,也是近期市场的热门股。12月15日,该公司盘中也出现大幅下跌,早盘跌幅超过5%,当日最终收跌3.9%。股价44.8元/股,总市值748.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3日和14日,以岭药业的股价也相继下跌,尤其是12月14日。据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计算,近三个交易日,以岭药业总市值蒸发116亿元。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致电以岭药业董秘办公室采访,电话无人接听。

    除了布洛芬和连花清瘟,对乙酰氨基酚也是最近炒作比较厉害的药物。其中概念股东北医药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在12月13日和14日连获两个涨停板。12月15日,东北制药的炒作也出现了“退烧”,一度跌停,最终当日收盘下跌9.93%。股价报6.8元/股,总市值97.53亿元。

    针对公司股价大跌一事,北京商报今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北制药董秘办,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运营正常,没有任何利空消息。

    监管信函

    在新华制药、以岭药业、东北制药中,新华制药是近期的妖股,公司也被监管层发函。

    12月14日晚间,新华制药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于公司六板市场,深交所要求新华制药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对今日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市场上炒作概念股是最不可取的,追涨风险极大。投资者一旦被套,损失惨重,更应该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据了解,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布洛芬原料药的龙头企业。目前,公司已形成七大系列原料药产品,包括武安系列、咖啡因系列、布洛芬系列、阿司匹林系列、多巴系列、巴比妥系列、吡哌酸系列。

    目前,新华制药有限公司也在扩大布洛芬原料药的生产。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在建重大项目中,有一个提高布洛芬扩产合成工艺产能的项目,有估算

    在以岭药业的年报和半年报中,并未披露连花清瘟产品对公司的营收贡献。然而,今年5月11日,以岭药业披露了一份《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获得尼日利亚注册证书的公告》,披露2021年公司实现连花清瘟产品营业收入40.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0.15%。

    此外,根据以岭药业此前披露的公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24%;2020年,公司实现联华清瘟产品营业收入42.5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8.46%。

    医药专家魏子宁今日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从目前连花清瘟产品的抢购情况和公司扩产招工情况来看,预计2022年,醴陵药业连花清瘟产品对公司贡献的营收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联华晴雯产品的畅销,其市场份额也在逐年增加。据以岭药业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显示,2017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莲花清瘟产品在零售终端的市场份额从2.44%上升至9.37%,排名第一。2022年上半年,感冒灵颗粒、藿香正气合剂、复方感冒灵颗粒、小儿扑热息痛分别占市场份额。

    北京商报记者马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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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莲文清捆绑销售违法吗

    北京商报今日消息(记者方滨南冉莉莉)莲花晴雯的短缺让一些商家看到了替代商机。12月15日,一盒#连花清瘟绑14种药#登上微博热搜。据媒体报道,在百姓大药房的微信小程序中,发现单独搜索连花清瘟或布洛芬显示“暂时没有相关内容”,但该平台销售多种含连花清瘟的防疫包,其中最贵的一款高达428元。除了连花清瘟,还扎了14种药。这意味着,只想买一盒连花清瘟的消费者,可能需要花428元买连花清瘟和其他14种不想要的药品。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送药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这也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据此,可以责令相关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当消费者只想买花和花,而不是只选择花和花的选项时,搭售行为已经侵犯了购买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相当于变相涨价,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监管和处罚。”付建补充道。

    事实上,在防疫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中,防疫药品的整顿早已被相关部门纳入考虑范围。12月9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提到了“九不”,包括:市场整体销售疫情相关物资时,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加价。

    12月14日,针对莲花清瘟哄抬物价问题,北京开出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北京童渊人民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北京开设了“人民平安大药房旗舰店”

    “在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当事人大幅提高药品价格,购销差价远高于周边市场同时期同类药品。”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五队副队长王景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事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已于12月13日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其警告,并处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企业在网上高价卖花的行为,平台已经将药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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