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产经

住房出租(出租房屋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房主被罚5000元)

日期:2024-04-24

来源:玫瑰财经网

浏览: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获悉,近期,朝阳警方加大出租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多起出租人不履行房屋管理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朝阳公安分局金盏派出所在金盏西村一出租房屋内查处发现,出租人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管理责任,对房屋内存在的治安隐患失管失察。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行政罚款。

    三里屯派出所在北三里屯社区一出租房屋内查处发现,出租人田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致使房屋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行政罚款。

    东坝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驹子房村一出租房屋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查,出租人杜某未履行定期检查责任,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对房屋使用情况不监督、不清楚,致使房屋内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杜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行政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刘倩 校对 赵琳

相关文章阅读

Copyright (c) 2022 玫瑰财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冀ICP备17019481号

玫瑰财经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玫瑰财经网不保证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