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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日期:2024-01-14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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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6月26日至27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提请人事任命。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决定任命黄源榕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赵晓青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任命庄敬重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本次中层干部调整,是市中院综合考量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新任命的三位同志,均来自民商事审判一线业务部门,他们政治立场坚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实务经验丰富。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黄源榕同志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曾获评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撰写案例获评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担任业务庭负责人以来,始终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加强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持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有效促进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赵晓青同志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曾获评全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所审理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10大案件”“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担任业务庭负责人以来,积极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注重提升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专业化审判能力,多项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庄敬重同志审判实绩突出,审理经验丰富。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刑事、立案、民商事等多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案数量和质效名列所在部门前列,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三位新任命同志在进行宪法宣誓后一致表示,将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高水平的司法实践助力苏州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苏州法治核心竞争力的比较优势,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扎实工作,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和现代化法院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苏州市中院部分人事任免事项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杨知评、沈国芳、黄靖、周旭东、陈嵘、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顾海东、副市长查颖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列席会议。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苏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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