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制-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日期:2024-01-13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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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单位应具备条件
【具备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保密资格。(国军标和保密)
- 具有履行装备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 若无法判定自己的产品种类,可向相关军事代表室提出申请,查询《装备承制分类》。
【考察要点】
- 考察企业三年内为军工服务的能力。交付的及时性,军方审价、报价环比等内容都列入考察点。
- 提交企业员工的社保缴费记录,考察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 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等级证明。
- 提供环境评复、消防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等证书。
二、申请条件
- 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国有土地使用证/租用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合同)。
-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检验试验手段、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 质量管理: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 财务资金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 履约信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纪、违法行为)
- 保密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组织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保密资格等级/保密条件。
三、专业技术资格
【技术】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人员
- 与申请承制相适应并满足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管理、科研计划、科研项目/成果管理制度等)
- 主要技术人员能够满足装备科研研制、生产、修理,胜任承担装备研制、生产、修理任务。(装备型号设计师系统负责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制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兼职或外聘的主要技术人员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明文件如聘用合同)
【设备】生产、检测设备、基础设施及检验手段
- 根据申请单位规模和申请承制种类,大型企业一般抽查30~50台设备,中型企业一般抽查20~30台设备,其中关键设备不少于50%;小型企业一般抽查10~20台设备;设备总数或关键设备数量少于小型企业抽查数量的,应全部检查。
-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为大型;从业人员300-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40000万元及以下为中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为小型。
四、财务资金状况: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 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软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 申请单位是集团公司或其它具有下属法人单位的,如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合并报表,还应提供其自身的单户报表;
- 小型企业可不提供现金流量表;
- 要财务指标位于同行业中等水平,参照国家财政部、统计局或有关行业主管机关/协会定期(年度)发布的各行业或地区财务指标,可通过政府或行业有关网站获取。
-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民营企业和其它不需要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的单位,不做要求。
五、履约信用
【近三年有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近三年产品交货记录、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状况】
- 近三年装备预研、科研、购置、修理合同在50份以内的,抽查20份;超过50份的,视情增加;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 所抽查的合同,主要是军方与承制单位直接签订的装备预研、科研、购置、修理合同以及相关配套合同。
- 未承担过装备研制、生产、修理等任务的单位,可抽查与申请承制装备相关的民用合同。
【银行账号未被冻结过的证明文件】
- 被银行冻结过,但已解冻且不属于该单位责任的;
- 银行账户冻结少于3个月或冻结资金数额较少,不影响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需要的;
【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依据有关政策,至今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由社会保险主管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出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