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4 11:50:03 来源: 玫瑰网 点击:3
在今日头条@头条帮忙接用户李先生反馈,7月20日,54岁岳母在湖北孝感汉川一个家居公司厂区内遭遇车祸被撞身亡。事发已经10天,逝者躺在殡仪馆,劳务公司至今没有妥善处理,他们希望能够公平公正处理,要求肇事司机担负应有的责任。
>>>刚下夜班突遭车祸
厂区十字路口黑色私家车撞翻电动车
7月29日,李先生介绍,今年6月6日,岳母黄某进入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做普工,“工作两边倒,她从晚上8点上到第二天早上8点,中间工作12个小时。7月20号早上8点,她下班后出的事。”
家人没想到,黄女士工作不到两个月会在厂区内遭遇车祸,他们从公司和交警处了解到,当日上午黄女士结束夜班,乘坐工友尼某的电动车,被公司严某驾车撞翻。
李先生告诉记者,岳母坐在尼某驾驶的电动车后座,“我看了厂区监控视频,他们刚出车间,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严某驾驶的黑色私家车车速比较快,直接撞倒电瓶车,把人撞飞。官方鉴定的结果,交警拿给我们看了,他的车速达到每小时38公里。”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8点7分,黑色客车与电动车相撞后,严某随即下车查看伤者。李先生表示:“据说现场有人打了120,尼某和我岳母都受了伤,我岳母是在送往医院途中身亡。”
厂区监控显示,客车与两轮电动车相撞,家属称事发十字路口没有减速慢行安全警示牌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死者头面部、双手背、左肘、右脚有擦挫伤,右额裂创创口深达颅骨,系因颅脑损伤死亡。
李先生表示,事发后公司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从撞击身亡,到送到汉川市殡仪馆,我们没有接到公司、包括厂区负责人的电话,通报事故情况,只是受伤的尼某捡起我岳母的手机,给我妻子发送了信息,我们从河南信阳赶到湖北孝感汉川的3个小时内,没有接到公司一个电话。”
黄女士的家属拿到一份湖北优邦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的小时工入职协议书,李先生表示:“不知道她和劳务派遣公司怎么签的,我们怀疑这都不是真实的协议,因为上面连公章都没加盖。”
>>>骑电动车工友回忆
“他驾车刚好拦腰撞上,我俩都被撞飞”
7月29日,尼某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他和黄女士都是和湖北优邦人力资源公司签约的计时工,平日一起上下班,黄女士没有代步工具,所以搭乘他的两轮电动车。
尼某回忆,因为右侧视频遮挡,他没看到严某驾车,“我这边是骑的电动车,我是直走,他的车速很快,我没反应过来,他驾车直接从右面撞过来,刚好拦腰撞在我的腰部,我俩都被撞飞出去,我当时都懵了,我腰那里很痛,脸上也有伤,她当场人就没有了。”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事发时严某的车速每小时38公里,尼某的双轮电动车时速为29公里。
尼某承认,他之前见过严某,对方是好莱客公司的员工,事发至今,公司没有人联系他,也没有提赔偿医药费。“治疗费已经花了几千元,是我哥借的钱,因为没钱交医药费,我只能提前出院。”
>>>事发地疑无警示牌
电动车违规载人未让行,与客车同责
7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回应称:“有什么事情,可以到交警大队去问。”
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7月20日上午,27岁尼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后载黄女士,沿公司园区内部通道由西向东行驶,34岁严某驾驶粤JA××××客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造成黄女士死亡,尼某受伤。
交警认定,尼某驾驶违规载人,且行经交叉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严某驾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形成事故的共同原因。
因为事故发生地是在园区内部通道,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道路,依据相关规定参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办理。交警判定,尼某和严某承担此事故共同责任,黄女士无责任。
对于交警的责任判定,尼某表示他的电动车怎么撞得过严某的客车,“他又没有受伤,我们是受伤了,我不接受交警的认定。”
尼某表示目前只能先养好伤,再考虑提出复议,“再看看怎么说吧,我现在也不知道。”
尼某和李先生均向记者证实,好莱客公司事发厂区十字路口,没有设立减速慢行的安全警示标志,“交警事故认定是客车和电动车具有同等责任,尼某驾驶电动车右侧还有配电房,十字路口三四米处,停有一排车辆,遮挡了他往右看的视线。”
涉事的好莱客公司
>>>家居公司回应
“谁让你找到我的,你可以找他核实”
7月29日,记者联系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听明记者采访,反问道:“我的电话你是怎么得到的?是谁让你找到我的?这个事情你不需要跟我打电话,你跟我打电话干什么呢?你的目的是什么?”
记者表示,死者亲属认为事故发生在厂区内,不能漠视生命安全,这位负责人回应称:“是的,谁找你的,你可以找他去核实。”
记者询问严某在公司的身份和电话,希望联系采访,这位负责人随口表示:“我们没有,你不用跟我打电话。”该负责人不等记者说完,即挂断了电话。
>>>人力公司回应
两家公司都在和死者家属协商处理中
记者联系湖北优邦人力资源公司,一位负责人答复称公司和好莱客公司都有在和家属协商处理,“现在还在协商当中,已经差不多了吧,具体的不清楚。”
记者询问黄女士属于劳务工,为什么签约的协议中没有盖章?对方表示:“没有盖章?我有电话进来,我先接个电话,我现在没法回答你。”随即挂掉了电话。
7月29日,记者尝试通过事故交警和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联系严某未果。
李先生表示:“好莱客公司总部在广东,我们听中间人说,严某是从广东过来的,是厂里的签过合同的员工。他一直没有露面,他能在厂区开车上班,至今公司也没给我们说明严某具体做什么工作。”
>>>家属希望入土为安
事故发生在厂区,死者有领工资证明
李先生表示,事发已10天,岳母至今仍躺在汉川市殡仪馆。尼某来自云南,住院费用都是找家人和同事借的钱,尼某没有赔偿能力。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解释,只是派了一名代表和我们沟通,没有公司领导露面安慰我们家属。”
李先生表达家属的诉求:“我们希望逝者能入土为安,但是现在厂方、中间方相关负责人只是说在处理,但是没有结果。我们不知道这是在拖延还是在消磨打发我们回去。我们希望获得相应的赔偿,要求肇事司机担负应有的责任。”
黄女士的女儿也向记者表示:“我希望能尽快解决,希望给出公平公正的一个结果。”
李先生告诉记者,“不管是厂家还是劳务公司,我岳母肯定是在厂家工作,我们有领取工资的证明,而且这是在厂区发生的事故,他们公司现在却不以工伤来处理,只是以交通事故来处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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